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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 SVHC清單將可能新增至197項
- 發布日期:2018/11/13 11:34:36
REACH SVHC清單將可能新增至197項
2018年9月4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ECHA)官方發布第20批候選REACH高關注物質公眾征詢,提議將4,4'-(1,3-二甲基丁基)二苯酚、苯并(k)熒蒽、熒蒽、菲、芘、全氟己酸及其銨鹽共6項物質列入高關注物質(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SVHC)清單,該公眾征詢將于2018年10月19日截止。截至目前,REACH 清單中已正式列入191項,一旦此次公眾征詢結束,SVHC將可能新增至197項。
三、REACH管控的物質的危害及管控
1、根據REACH法規第57和58條款,在REACH管控的物質中具有致癌、致畸變、生殖毒性(CMR 1類和2類物質)、強持久生物累積性有毒物質(PBT)、非常持久和強生物積累物質(vPvB)以及對環境或人體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或內分泌干擾的物質為高關注物質(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簡稱SVHC),并記錄于法規附錄XIV中。
2、高關注物質不允許隨便使用,只有經過授權才可添加至產品中。根據REACH法規第7.2條款的規定,當物品中含有SVHC候選清單中的物質質量分數超過0.1%,并且該物質每年進入歐盟超過1噸/年/公司,則該物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向ECHA進行通報, 提交歐盟 REACH法規第7條第(4)款所要求的資料。某些特定情況下可以豁免通報。
四、REACH法規
1、REACH ( 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 是歐盟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的化學品監管體系,涉及3萬多種化學物質,多達300萬-500萬種商品,要求年產量或進口量1t以上的所有現有或新的化學物質均需通過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程序,并提供相關的使用安全性信息(SDS)。
2、通報條件:
(1)該物質存在物品中的濃度大于0.1% (重量比);
(2)每個制造商或進口商每年制造或者進口的物品中該物質的總量超過1噸;
(3)該物質作為此項用途尚未被注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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